发布时间: 2024-11-21 22:56:01 来源:民用住宅
据市公安局经侦处副处长马恒介绍,自2009年至今,警方接到以“加盟销售秸秆气化炉”为名进行诈骗的案件100多起。嫌疑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手段,宣传只需农村随处可见的秸秆、杂草等废物,通过秸秆气化炉可达到使用液化气的效果。嫌疑人打着高额利润、节能环保的幌子,招代理商收取技术服务费和市场保证金。
实际这种秸秆气化炉,根本没办法推广使用。嫌疑人在合同中设定陷阱,以不达到销售量不退还保证金等种种理由,骗取加盟商保证金,甚至卷款潜逃。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此类案件在吉林、河南、河北、山东等全国多个省市均有发生,但多数情况下,事主都是向工商部门举报,嫌疑人也多因“虚假宣传”,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达到实际有效打击效果。市公安局经侦处在先期调查的同时,与法制、检察机关及能源专家联合进行专题研究,最终确认此类行为涉嫌诈骗。并首次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侦办此类案件。
8月4日,市公安局经侦处会同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等6个分局,出动100多人,将8个分散在全市的“加盟秸秆气化炉”诈骗公司打掉。抓获嫌疑犯69名,现场缴获用于演示的秸秆气化炉样品14台。目前,其中42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据了解,这是全国首次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对“加盟销售秸秆气化炉”诈骗行为进行打击。
经侦处处长贾克清表示,以前嫌疑犯实施诈骗,都没有具体实物,完全虚构事实。此类“加盟”骗局却提供实物,表面上看是真的,但却是通过做手脚达到的,普通消费者和加盟商,买回节能炉后根本不能用。
在此类案件中,嫌疑犯为掩人耳目,借用他人身份注册所谓的科技公司,以合法身份掩盖非法目的。在经营过程中,通常假借首都、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与影响力。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发布广告,制作宣传折页,大肆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高科技产品”,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加盟。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又在合同条款内设置陷阱,约定加盟后只有达到一定的销售台数方可返还加盟费,同时,在实际履行中设置障碍,最终达到骗取加盟费的目的。
贾克清说,此类情况表面上是满足当前市场需求的“高科技产品”,又是一本万利的高回报投资项目。实际上,这是一种吸引投资者加盟的手段,利用合同中的陷阱和骗术,终究是要骗取受害人加盟费。
贾克清表示,此类诈骗在警方打击后,又衍生出如“加盟销售空调蚊帐”等新型诈骗手段,通过根本没办法制冷的“压缩机”连接一个塑料帐篷,宣称可达到“空调蚊帐”的效果。警方情报部门将对衍生的新型经济犯罪行为持续关注。同时,警方还将和媒体建立情况通报机制,严格审查广告内容。
参与侦办案件的丰台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惠民说,为了让加盟者相信秸秆气化炉的神奇效果,嫌疑人购买了专门生产的燃料添加剂,在投入秸秆之前,先将添加剂铺垫在炉内,在给加盟者现场演示时确能出现宣传的效果。但燃料添加剂每吨要650元,成本很高,且燃烧时间短,无法支持日常农村家庭使用。嫌疑人也根本不会将添加剂提供给加盟商。
据经侦处副处长马恒介绍,秸秆气化是上世纪80年代,能源研究专家开展的一项研究课题。主要以农作物秸秆等为原料,在不完全加热、低温缺氧的状态下产生一氧化碳,达到一定浓度后即可点燃。但真实的情况下,此种状态很难达到,而且秸秆气化后,会产生大量强烈致癌物质——焦油,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伤害人体,不具有推广价值,所以就没有实际投入使用。
同时,秸秆气化炉产生的热值仅为1000大卡,远低于正常炉具8000大卡的热值,根本没办法满足日常使用。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节能炉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德地,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明确说,目前秸秆气化炉无法达到正常使用上的要求,不宜推广。
据警方透露,在案件侦办中发现,这些秸秆气化炉多为河北香河等地生产,目前得知,其供货方向基本都是这些诈骗团伙。但对于生产企业是否是主观故意,明知其产品会成为诈骗分子利用的工具,仍向其生产销售,还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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