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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 2024-10-29 05:34:30 来源:华体会软件-门系列

  为指导各地科学组织、规范实施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打造一批符合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生态化储粮管理新要求的新型粮库(以下简称“四化”粮库),加快构建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储备安全保障基础,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各地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全局出发,结合本地粮食产销情况、政策性粮食储备规模、粮食物流通道与物流节点布局、粮食加工产业布局以及粮食仓储资源等因素,根据绿色储粮要求及粮食现代流通需要,科学规划,择优选点,打造一批“四化”粮库。

  (二)突出重点、集中支持。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有关规划,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避免“撒胡椒面”,统筹考虑本地区(单位)发展实际的需求,积极谋划、储备符合“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要求的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承担地方政策性粮食储备任务并已完成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的粮库,优先打造有一定仓容规模,仓储基础条件良好,实施条件与实施方案较成熟的项目。原则上优先统筹安排条件成熟的改造提升项目,后期视资金情况,对前期工作到位、确有必要新建仓库的项目,再行安排。

  (三)严格标准、分步建设。“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是全省粮食企业树立示范、带动提升的重要方法,也是全新课题,建设内容、建设标准需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逐步完善。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工作指引(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并充分借鉴外省现代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先进经验,精心规划,抓好建设。在“十四五”期间,争取分步走方式,各地各单位的项目分批安排、分步建设。

  (四)规范实施,注重绩效。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原则,规范“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各项程序,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突出绩效导向,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实施落地见效。

  按照“一年初见效,三年大变化,五年全方面提升”的步骤,通过实施全省“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优化整合现有仓储资源,统一规范库区建设要求,改造提升仓储设施功能,配齐配优储粮管理设备设施,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新技术,逐步降低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积极探索信息化与仓储业务深度融合应用,全方面提升全省粮食仓储设施“四化”管理水平。

  2021年至2022年,全省完成不低于45万吨仓容的“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任务,其中达到《工作指引》中二级及以上库区标准的库点不低于5个。

  到2025年,全省力争完成不低于200万吨仓容的“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任务,其中达到《工作指引》中二级及以上库区标准的库点力争不低于25个。

  (一)仓储设施改造提升。对现有粮食仓储设施做改造提升,重点为全仓防水、防潮、保温隔热、气密性改造以及储粮工艺改造。

  (二)绿色储粮技术应用。在仓房基础条件达到绿色储粮技术应用要求的前提下,配备仓储专用空调、谷物冷却机等准低温(低温)储粮设备和氮气气调储粮等设备设施,改造储粮工艺,推广应用非化学药剂防治技术,提升绿色储粮水平。

  (三)库区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改治理。对库区基础设施做改造提升,如库区防雷设施改造、库区电气电路维修改造、粮库信息化改造提升、粮库检化验能力提升等;开展库区环境整改治理,如库区地面修整、硬化及库区环境绿化、美化等。

  项目储备是规范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落地见效的基础。为科学组织、合理的安排全省“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省局将组建全省“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库(以下简称“四化”项目库)。根据入库项目成熟程度,“四化”项目库分为“一年执行项目库”、“三年滚动项目库”、“五年规划项目库”,其中:纳入“一年执行项目库”的为当年可开工建设项目,纳入“三年滚动项目库”的为在未来三年逐步开工建设项目,纳入“五年规划项目库”的为“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项目。各地各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地区、本单位发展需要,积极组织好符合支持方向、建设要求的储备项目,原则上每季度可集中向省局推荐一批项目,不断充实完善项目储备。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投资概算等因素,估算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各渠道资金需求,科学做好储备项目分年度资本预算,汇总上报省局。省局负责汇总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形成全省资本预算,其中“一年执行项目库”资本预算要最大限度地考虑与省级财政年度预算的衔接,“三年滚动项目库”资本预算要与省级财政中期支出规划相衔接。

  纳入“四化”项目库的项目将作为今后全省“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的备选项目,省局将积极沟通有关部门从政策支持、资金安排等方面对其给予重点倾斜。当年安排资金支持的“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从“一年执行项目库”中筛选;对于未纳入“四化”项目库的,原则上不予支持。各地各单位要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推动项目建设。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四化”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跟进、定期调度项目储备和进展情况。要主动对接所在地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谋划、实施方案编制、可研报告编撰等前期准备工作,依法依规获得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及时来更新工作进展、充实完善项目信息、动态调整项目储备。已纳入“一年执行项目库”的项目,因实施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开工建设的,要及时向省局申请调出。已纳入“三年滚动项目库”和“五年规划项目库”的项目,完成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依法依规获得审批(核准、备案)文件,达到开工条件的,可向省局申请调入“一年执行项目库”,省局将视情况组织专家评审,调整入库。

  各地各单位要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科学编制“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要求,做好建设进度调度、资金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建一个成一个。

  申请纳入“四化”项目库的项目采取属地自主推荐、省级统一管理方式,由各地各单位作为项目推荐单位向省局推荐,其中,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推荐,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下属公司项目推荐。推荐条件及推荐程序如下:

  (1)公司基本条件。项目实施单位为承担地方政策性粮食储备任务(动态储备除外)的粮食收储企业。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性收储有关规定,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经营情况正常。

  (2)库区门槛。项目实施单位单个库区散装仓仓容不低于2.5万吨(小麦仓容),仓储基础条件良好;拟改造仓房建设时间为1998年(含)以后,墙体结构采用砖砌体或混凝土且堆粮线.纳入一年执行项目库条件。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依法依规获得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实施条件成熟,具备开工条件。对于已完成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有专业机构编制的工程建设价格预算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排序、优先争取政策支持。

  3.纳入三年滚动项目库条件。项目实施条件基本成熟,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及资料后,可达到开工条件。

  4.纳入五年规划项目库条件。项目规划思路清晰,需加强完善前期准备工作,拟在“十四五”期间实施。

  1.企业自愿申报。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根据《工作指引》要求,结合自己实际,编制项目申报资料,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将项目申报资料及前期相关手续文件报所在地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报主管公司(中心)。项目申报企业对提交资料的线.市级汇总推荐。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资料把关,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完整,项目可行,并将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向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荐。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各县(市、区)推荐上报项目,根据项目成熟程度,分类择优排序确定本辖区的拟推荐项目,并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行文向省局推荐。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把关下属公司项目资料后行文向省局推荐。

  3.专家综合评审。省局适时组织专家,根据全省仓储设施规划与布局、项目实施单位的仓储条件、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实施方案的科学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等因素,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入库项目做综合评审。经专家评审,符合标准要求,可立即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议纳入“一年执行项目库”;基本符合标准要求的,建议按项目成熟程度分别纳入“三年滚动项目库”、“五年规划项目库”;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不予入库。

  4.公示上会研究。拟入库项目的评审结果在省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省局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即纳入“四化”项目库。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做好“四化”粮库建设相关工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会商同级财政部门,抓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前期准备及项目建设工作,定期向省局上报有关工作进度。

  (二)强化项目监管。各地各单位要规范“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程序,做好项目建设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合法、合规。要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对完工项目及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组织竣工验收,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建成后及时投入使用。

  (三)突出项目绩效。各地各单位要以项目绩效目标为导向,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并组织好本地、本单位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省局将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适时组织检查和督查,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项目安排的参考依据。

  为指导各地科学组织、规范实施“四化”粮库仓储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72-2016)、《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 50320-2014)、《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 29890-2013)、《粮油储藏平房仓隔热技术规范》(GB/T 26879-2011)、《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GB/T 25229-2010)、《粮食仓房维修改造作业规程》(LS 8004-2009)等规范以及《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进省级储备粮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生态化管理的意见》(赣粮发〔202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1.粮库建设规范。一是符合总体设计。粮库符合国家和区域粮食仓储、物流设施规划总体要求,符合地方城乡建设规划和粮食储备布局要求。二是周边粮源充足。粮库建在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交通干线粮食集散地,周边有一定的粮食物流中转需求或粮食流通量达到一定规模(年中转量≥10万吨)。三是远离各类危险源。粮库应避开地震区、采矿陷落区、爆破危险区,远离洪涝易发地,避开泥石流、滑坡等直接危害地段。库区周边1Km范围内没影响储粮安全的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等危险源。四是库区距离居民区、水源地30m以上。

  2.基础设施便利。一是交通便利。周边1Km内应有三级以上公路、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三种交通条件中的一种及以上。二是配套设施便利。具备可靠、适用、经济的电源、水源、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

  3.库区布局合理。库区平面布置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简捷、布局紧凑合理,明确划分仓储区、辅助生产区、管理及生活区,并适当留有发展空间。

  1.仓房建设规范。现有仓房及其附属设施符合《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仓房墙体结构采用砖砌体或者混凝土,且装粮线.仓容规模适当。现有仓容基本满足近期辖内应急保供、政策性收储等需要。单个库区散装仓(粮食以散堆状态储存且仓壁承受粮食侧压力的仓房)仓容不低于2.5万吨(小麦仓容,罩棚仓、简易罩棚等仓储设施不纳入仓容统计范围),单仓(廒)容量在0.1万吨-0.8万吨之间。

  1.储粮设备齐全。一是库区配备取样、输送、清理、计量等设备,实现粮食进出仓作业机械化;二是仓房采取防水、防潮、防火等措施,实现密闭、通风、隔热,满足长期储粮要求;三是配备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电脑测温等储粮管理设备。

  2.安全设施完善。一是排水设施完善,库区防洪标准不低于50年一遇。二是消防给水系统完善,接入市政消防用水管网或自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水源可靠。三是灭火器配置规范,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于仓外门口处。

  3.检验测试能力可靠。一是配备与收储要求相适应的仪器设施、检验场地,具备粮食常规质量、储存品质及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快速检验能力;二是配备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的仓储管理、质量检验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按照库区仓容量、仓房等级、接发工艺装备和储粮管理设施等条件将“四化”粮库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三级、二级、一级,具体标准见表1。

  4.储粮管理设施:具备与储存功能、仓型、进出仓方式等相适应的储粮管理设备。不一样的等级库区应按照表1要求,分别配备智能出入库、智能安防、粮情测控、粮库管理、智能气调、智能控温(通风)、能耗监测等系统。

  5.库区生态:一是适当绿化,库区绿地率符合《粮食仓库建设标准》有关要求;二是推广使用环保降尘设备、低剂量熏蒸和清洁能源等,力争实现库区内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

  该标准适用于平房仓。其它仓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根据仓房气密性、隔热性、粮情设备配置、粮温控制及生态储粮技术应用等条件将“四化”粮库仓房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三级、二级、一级,具体标准见表2。

  1.气密性:“四化”粮库一级、二级、三级仓房的气密性应达到《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中气调仓一级、二级、三级气密性等级及以上。

  2.隔热性:“四化”粮库仓墙、仓盖、门窗等的传热系数应符合表2中的有关要求。

  3.粮情设备:所有仓房一定得安装粮情测控和仓内视频监控设备。一级仓房可以配备粮食数量在线.粮温控制:准低温储藏是指粮堆平均粮温常年保持在20℃及以下,局部最高粮温不高于25℃的储藏技术;低温储藏是指粮堆平均粮温常年保持在15℃及以下,局部最高粮温不高于20℃的储藏技术。采用(准)低温储粮的库点,应配备粮仓专用空调、谷物冷却机等制冷设备,利用控制管理系统实现对粮面和粮堆温度的远程自动控制。

  5.生态储粮:三级仓房使用“四合一”储藏技术(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粮情测控和谷物冷却),二级仓房采用“四合一”、气调和准低温储藏技术,一级仓房使用智能气调和准低温储藏技术。通过普及生态储粮技术,逐步减少有害生物防治用药量。

  1.功能分区更合理:“四化”粮库内仓储区、辅助生产区、管理及生活区之间用绿化带、道路分隔开来;库区道路建设合理,路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主干道路面宽在9m以上,次干道路面宽在7m以上;仓储区和其他区之间应设立防火警戒线.接发装备相匹配:作业装备的接发能力应与装卸能力相匹配,应根据单仓容量、接卸设施的作业时间等条件确定进出仓系统设备组合,确定单组作业线的能力和作业线数量。每组作业线应连贯、设备产量匹配。

  3.储粮设施智能化:通过配备一整套智能化储粮设施设备,基本实现出入库、安防、粮情测控、粮库管理、氮气气调、能耗监测、控温(通风)等系统的智能化操作。

  4.库区环境生态化:一是库区道路完好,仓储区地坪为硬化地面并完好。二是库区适当美化、合理绿化。仓储区可在满足安全储粮和进出仓作业的条件下,根据场地实际适当美化,并在库区合理地布局绿化带。绿化带树种建议选择能抑制害虫繁殖生长的香樟、苦楝和一些高大叶茂、四季常青的树种,并实行专人管护。三是“四化”粮库一定要采用环保降尘设备,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仓房建设应按照节约、节能、高效的原则,合理选择仓型、做好仓房布局、确保密封隔热、储粮设施智能。

  1.仓型选择合理:选用符合使用功能要求和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仓型,我省应以高大平房仓为主。仓盖应达到《粮油储藏平房仓隔热技术规范》要求的隔热能力,不宜建设彩钢板仓顶。

  2.仓房布局规范:一是仓房合理摆布、间距合理,仓房错落有致,仓房间距在10m以上,方便进出仓作业。二是仓外四周建设合理,仓外墙四周应设混凝土散水,仓门处宜采用混凝土坡道并能满足运输机械通行的强度要求,粮仓周边及粮食作业场地四周宜采用混凝土路面。

  3.气密性能达标:按照《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等技术规范,对门窗、挡粮板、阀门、孔洞、缝隙等进行气密性改造,达到相应的气密性要求。

  ①门窗:门窗框承受压力≥1.0kPa,在1.0kPa压力下应不漏气。密闭塑料薄膜厚度≥0.12mm。

  ②轴流风机孔、进粮孔、出粮孔、人员出入孔:工作所承受的压力≥1.0kPa,气密试验压力1.1kPa;适用温度-30℃~80℃;适用介质为空气、粉尘气体、磷化氢气体。

  ③闸阀:公称压力1.0kPa,强度试验压力1.5kPa,气密试验压力1.1kPa;工作时候的温度:-29℃~60℃。手动气密闸阀适用介质:气体和颗粒;电动气密闸阀适用介质:非腐蚀性气体。

  (2)气密性的检漏:按照《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附录B规定的方法对平房仓检漏,确认漏气部位及漏气情况。

  (3)气密性处理:解决方法参照《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中的方法。处理后的平房仓仓内气压由500Pa降至250Pa的半衰期应不小2min(二级仓≥4min;一级仓≥5min)。

  ①门窗处理:对有裂缝的门窗应做维修、更换或增设密闭辅助设施;对漏气的门窗,应更换密封条或利用原设密封槽用塑料薄膜进行密闭处理。

  ②挡粮板处理:有裂缝的挡粮板应改造或更换,或在挡粮板及外门间设置可拆卸密封设施(如钢塑密闭门、密封薄膜等)。

  ③阀门管线处理:对关闭不严漏气的阀门应来更换,对漏气阀门应更换密封圈。对进出仓的电源线、电缆线、浓度检测管等穿墙管线处漏气,应采用硅酮胶、发泡聚氨酯等气密材料堵塞密封。进气管道及环流管道接口漏气,应更换密封垫圈。

  ④孔洞处理:对于进粮孔、出粮孔、人员出入口、通风口和进气阀门等漏气部件,应更换密封垫,或加衬柔软厚胶条,或更换专用保温密闭通风口及气密闸阀。

  ⑤缝隙处理:对较宽缝隙或较大孔洞宜除尘后用水泥砂浆填充、找平,干燥后再涂刷气密涂料;对较小缝隙或孔洞,用硅酮胶等气密胶密封、找平。墙缝采用气密涂料按十字喷涂法处理。钢结构屋顶、混凝土墙板宜采用聚氨酯发泡处理。仓内地面、地面与墙体交接处的裂缝按仓内地面防潮做法修补。

  (4)处理材料选择:处理材料应符合《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中“5.3密封材料”的有关要求,应具有柔韧性和延展性,拥有非常良好粘附力,能抗紫外线辐射、抗腐蚀,在各种储粮气体的环境中保持稳定;应易于施工,拥有非常良好耐磨性,对粮食无毒无污染。在仓房气密性改造时,对于不同漏气部位所采用的材料与处理解决措施均不同,可参照《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中“表A.1 气密性材料表”选用气密性材料。

  经过气密性改造的仓房应按照《粮油储藏平房仓气密性要求》附录C进行气密性检测:整仓气密性检测采用正压气密检测法;薄膜密闭粮堆气密性检测采用负压气密检测法。

  4.隔热能力达标:按照《粮油储藏平房仓隔热技术规范》要求,对屋顶、仓顶、仓墙、门窗孔洞等进行隔热技术处理,达到相应的隔热性能。我省在储粮生态第五区,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仓盖传热系数≤0.35W/(㎡·K)。仓盖系数达不到要求时,仓内顶部应喷涂发泡聚氨酯等隔热材料或加设隔热吊顶。

  ①材料要求:应具有一定强度,满足抗折、抗压要求;吸水率≤7.1%,采用防水施工与处理后达到《屋面工程技术规范》规定的Ⅲ级防水要求;外表面宜为浅颜色,较光滑。

  ③架空层高度:应根据屋面宽度和坡度确定,一般为100mm-300mm,以便架空层中的热空气顺利排出。屋面较宽时,宜采用较高的架空层,使隔热屋面层内外温度差不小于5.5℃。

  材料要求:导热系数≤0.04W/(m·K),发泡层聚氨酯硬泡闭孔率≥95%,低温(-50℃)时不脆裂,高温(150℃)时不流淌、不粘连,耐弱酸、弱碱等化学物质侵蚀,延展性5%,与金属、混凝土、木质等基面有较强的粘接能力。

  施工要点:施工应符合《聚氨酯硬泡体防水保温工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要求。在仓顶外发泡,应增设保护层,防水能力应达到《屋面工程技术规范》规定的Ⅲ级防水要求;在仓顶内发泡,发泡层应均匀,表面整齐,周边与仓房结合紧密。

  涂料要求:隔热、防腐防水、耐老化、耐酸碱、耐污染、附着性强,环境适应性和柔韧性好,无污染、无辐射、无毒。

  材料要求:导热系数≤0.05W/(m·K),热收缩率<0.3%,氧指数35%,燃点3000℃,吸水率<15%,吸湿率<4%;防火性能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施工要点:吊顶应满足仓房及承重部位的负载、热胀冷缩性能和气密性要求,与墙体结合紧密,本身无孔、洞、缝等。吊顶与屋面间的空间适宜,应设有自然通风排热孔(如采用风机排除吊顶内积热时应设置有足够换气量的进风孔,减少负压对吊顶的影响),以利于热空气排出和冷空气进入。吊顶与粮堆表面间的空间应不影响通风、正常的入仓检查或扦样等作业。

  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我省在储粮生态第五区,用于(准)低温储粮的仓房墙体传热系数宜在0.46W/(m²·K)~0.52 W/(m²·K)之间。

  a.喷涂保温层外保温系统:保温隔热层用现场喷涂的方式固定于基层墙面,并以抗裂砂浆复合耐碱网格布或热镀锌电焊网做防护层,饰面层可以是涂料、贴面砖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具有无空腔的特点。

  b.外墙外侧粘贴保温板:采用满粘(无空腔)做法,专用胶粘剂以齿形条灰的形式满铺在基层墙体上。

  a.外墙内侧粘贴保温板:采用满粘(无空腔)做法,专用胶粘剂以齿形条灰的形式满铺在基层墙体上。

  b.喷涂保温层:保温隔热层用现场喷涂的方式固定于基层墙面,并以抗裂砂浆复合耐碱网格布或热镀锌电焊网做防护层,饰面层为涂料。施工前应清除墙面的砂粒和浮尘后再喷涂;对仓房墙体上的坑、洞、缝应先修补,在修补处干透后再喷涂。

  ①仓门隔热:可采用仓门内薄膜密闭、安装塑钢组合门、砖墙密封、使用保温挡粮板、在仓房背阴面或山墙改造进仓小门等措施。

  ②窗户隔热:可采取内墙一侧塑料薄膜密闭、减少窗户数量、加装内保温密闭窗或嵌入泡沫板等隔热材料等措施。

  ③通风道口隔热:可采取隔热材料封堵、盲板改为保温门或隔热处理、设置双层通风口、更换专用保温密闭通风口等措施处理。

  (1)智能出入库系统:以IC卡为核心,应用视频监控、智能读写卡、大屏幕导引、移动终端值仓、数字地磅自动采集、自动扦样等多项技术和设备,实现车辆来源识别、粮食质量封闭质检、在线值仓、粮食出入库全程监控、智能结算等功能。

  (2)智能安防系统:在库区主要进出通道、主要作业点、药品库、器械库、仓内等重要场所安装摄像头,实现实时查看库区、仓内作业情况并对视频进行留存及回放。

  (3)粮情测控系统:安装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等设备,实现对粮堆温度及仓内温湿度的数据采集,便于保管人员及时有效地掌握粮堆温度变动情况,并做出应对措施。

  (4)粮库管理系统:应用粮库软件管理平台,并按照规范的内容、格式与省平台对接。软件管理平台要做到“两牌五簿”电子化管理,实现完成出入库业务结算后库存变化数据一天内同步至省平台库存实时台账。地方政策性粮食出库必须与粮食交易平台相关联,取得出库单后才能形成相应的出库磅单。

  (5)智能气调系统:配备制氮设备、气体输送管网,电动蝶阀、充氮薄膜、智能控制管理系统等,实现自动充氮、氮气浓度自动检验测试、仓内气密性检测、故障自动报警等功能。

  (6)智能控温(通风)系统:配备仓储专用空调、谷物冷却机、地能空调、水冷空调等制冷设备,配备风机、连接管、风道及通风控制器等,实现对粮仓温度和粮堆温度的有效控制。

  (7)能耗监测系统:配备智能电表、智能空开等设备对粮仓的强电柜、制氮机房配电柜等高耗能场所的用电信息进行实时采集,提供各类作业能耗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