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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对流天气暴露监管难题:为何多部门管不住一扇窗?

发布时间: 2024-07-03 00:13:12 来源:门窗保养

  近日,常州遭强对流天气突袭,狂风吹倒了大树,将高层建筑摆放的物品吹落。这一情况引发热议,如今很多小区居民的家中都安装有外挂式防盗窗,不少居民担心这些防盗窗经不起风雨的侵蚀,最终有几率会成为酿出大祸的安全风险隐患。现代快报(报料邮箱:)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面对居民自行安装的防盗窗,规划、住建、城管等多个地方职能部门往往会陷入监管无力的尴尬局面。

  5月26日强对流天气突袭常州当天,多个小区发生高空坠物。天宁区一小区12楼住户窗户被坠物砸碎,武进一小区楼上一柱状物被风吹落……记者梳理发现,当天被风吹落的物品多来自楼顶、居民开放式阳台以及悬挂式防盗窗。“小区里安装的防盗窗也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凸出来的那种,一般来说都会在上面堆放杂物,风一吹就可能有东西漏下来,现在想想都很害怕。”张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当地很多小区都安装有外挂式防盗窗,还喜欢在里面养花种草放置杂物。虽然一般的情况下没出什么大事,但终究是个隐患。现代快报记者在高成天鹅湖、丽华二村、南开小区等多个居民小区探访发现,住宅楼安装外挂式防盗窗的情况都会存在。“很多都是以前装的,也经常有东西会从缝隙里掉下来,但目前总体还好。”南开小区一位居民和记者说,建成使用多年的老小区中,多数居民都安装了外挂式防盗窗,“不但防盗,还能晒晒衣服养养花。但确实有安全风险隐患,搞不好会掉下来砸到人。”

  在高成天鹅湖小区,紧邻小区道路的几栋居民楼都零星安装有外挂式防盗窗。“这边楼高在20层左右,下面又是商铺,平时行人比较多,安全风险隐患还是比较大的。”该小区居民郑先生说,安装外挂式防盗窗大多数都用在晾晒衣物,也有人将花盆摆在上面,之前也发生过衣服掉落的事情,但并未酿出难以处理的后果。如今一场大风过后,再看到悬挂在窗户外的防盗窗,就觉得很不安全,如果防盗窗与墙体连接的金属构件出现锈蚀或松动,又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再碰到这样的极端天气,(防盗窗)有一定的概率会被吹掉下来,砸到人事情就大了!”

  既然外挂式防盗窗存有安全风险隐患,为何这么多小区安装,地方监管部门却不阻拦呢?对此,现代快报记者正常采访住建、规划、城管等多个职能部门获悉,由于缺乏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居民自行安装的防盗窗处于监管盲区,因此导致各地方监管部门执法无力。

  按照规定,房屋进行装修时需要到地方住建局建安部门进行备案。不过,武进区住建局房管中心房屋安全鉴定科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并无规定明确房屋外安装防盗窗需要报备、审批,真实的操作中也从未遇到有人安装防盗窗去报备的。此外,常州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也向记者透露,发现情况后社区物业可以劝阻,但由于没有规定禁止业主安装防盗窗,“劝阻后业主不配合,也没办法”。

  “省里的相关条例明确,只有大中型外立面才需要去审批,局部的修改并不是特别需要审批。”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处长袁文婷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条例里所说的“大中型外立面”指的是整栋房屋的外立面有大的变化才需要审批,居民自行安装外挂式防盗窗并不是特别需要报规划审批。

  据了解,2017年出台实施的《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已将物业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划归城管。“也接到过反映,但这不属于违建,只能劝导,没办法拆除。”天宁区城管执法大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按照去年5月1日施行的最新版《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除第十一条规定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外立面上安装窗栏、空调外机、遮阳棚等应当规范设置并保持安全、整洁,并无对居民小区防盗窗的约束规定。也正因此,居民自行安装的防盗窗成了监管盲区,即便接到相关反映,也无力执法,只能对当事人进行劝导。

  现代快报记者发现,今年2月,因“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此后,各地纷纷响应,“拆窗破网”。据了解,“拆窗破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中的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上述通告整治对象为是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公众聚集场所,对于小区居民自行安装的防盗窗网并无干涉。

  江西一女子被高空坠物砸中丧生,深圳一5岁男童被高空落下的窗户砸中身亡……伴随着高坠事故的频发,外挂式防盗窗越来越像悬挂在人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各地监管部门也意识到这一问题,频频对防盗窗出手。但遗憾的是,因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定支撑,监管部门在防盗窗拆与不拆的拉锯中往往处于劣势,一些大张旗鼓的整治行动最终也都不了了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验证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政鹏表示,现行的法律、规定中虽然没有对住宅楼安装的防盗窗做明确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如果防盗窗坠落造成人伤、物损,那么相关责任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也是提醒居民,要审慎安装防盗窗,并做好后期维护,防范风险的发生。此外,马政鹏认为,要彻底管住防盗窗,须制定出台相应的安装标准,以及明确的管理职责和处罚措施,这样才会尽可能减少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