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煤改电”采暖电价补助方针一览

  北京地区“煤改电”客户全年不履行阶梯电价,享用电费补助时刻从每年11月1日0时至次年3月31日24时。

  其他,北京东城、西城区“煤改电”客户电费补助,将在采暖季完毕后由政府部门依据谷段电量核算补助费用再按户发放。

  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施行“煤改电”工程触及的居民家庭冬天采暖用电谷段时长延伸3小时。

  即采暖用电峰时段调整为每日8∶00至20∶00,电价规范为每千瓦时0.49元;谷时段调整为每日20∶00至次日8∶00,电价规范为每千瓦时0.30元。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经过煤改电会集采暖或热泵等电辅佐加热会集取暖用电,与居民家庭冬天采暖用电履行相同方针,峰谷时段同步调整。

  供电公司仍依照正常抄表数据核算电费,12月31日前,完结方针性退补,并将退补金额作为客户调整金额,待客户下次购电时写卡或冲抵欠费。

  供暖期,居民采暖用电谷段时刻延伸2小时,即谷段从20时至次日8时,居民采暖用电价格履行阶梯电价一档规范。

  小区全体或整栋楼一致建造装置电采暖设备,且不具有会集供暖条件的居民客户(不含小区办理单位按住房面积计收电采暖费的居民客户),日子用电与采暖用电施行分表计量的,其日子用电履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依照合表客户电价履行;日子用电与采暖用电未施行分表计量的,每年11月到次年3月采暖期用电依照合表客户电价履行,其他月份履行居民阶梯电价。

  关于家庭非流动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可持房产证明、户口本、居委会证明和家庭一切非流动人口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当地供电企业或小区办理单位提出请求。经供电企业或小区办理单位甄别后,具有分表计量的装置分表,不具有分表计量的依照合表客户电价履行。

  (2)运转补助:给予采暖期农户用电0.12元/千瓦时补助,每户最高补助电量1万千瓦时。

  “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客户,电价方针由“添加6000千瓦时一档采暖电量”,调整为“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榜首档电价规范履行”。

  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经过电代煤改造运用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佐加热取暖施行总表计量的,依照居民合表电价履行;施行分表计量的,与“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客户履行相同的价格方针。

  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电采暖电量在原有履行电价根底上每度电下降0.15元,每户一个供暖期内最高优惠3000度。

  在供暖期(当年11月16日~次年3月15日)内,客户电采暖电量根底电价由供暖期阶梯电价晋级为只依照居民一档阶梯电价履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分档电价的根底上,每度电下降0.12元,每日8时至20时,在分档电价的根底上每度电进步0.03元。

  履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方针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不履行居民阶梯电价方针。方针施行规模为该省非市政会集供暖的选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空调等方法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含小区自备锅炉)。

  简化居民电采暖客户请求程序。汉中、健康、商洛陕南三市“一户一表”居民客户无需请求和确定,直接履行该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方针。不愿意履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方针的客户,需持居民身份证、用电户号等信息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请求不履行此方针。除陕南三市外的其他当地“一户一表”居民客户持居民身份证和社区物业出具的非市政会集供暖证明向电网企业请求后,依照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方针履行。

  挑选履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方针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不再履行居民阶梯电价方针,年内其他月份履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时刻以年为周期,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电网企业严格履行上述方针,免费调试或替换装置峰谷分时电能表,保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方针履行到位。

  对尚不具有会集供暖条件、履行阶梯电价方针的居民客户,在供暖期的第三档电量用电价格依照榜首档电价履行。

  清洁取暖电锅炉电价下降至0.28元/千瓦时,或履行清洁采暖电锅炉峰谷分时电价方针,即谷段(9:00~19:00)履行电价0.25元/千瓦时,峰段(19:00~次日1:00)履行电价0.45元/千瓦时,平段(1:00~9:00)履行电价0.35元/千瓦时。(以上电价均含各类基金和附加。)

  以上电价方针是由各当地政府出台的,国家电网公司活跃履行、履行。除此以外,为了更好地推动“煤改电”方针落地并服务好用电客户,国家电网公司还做了许多作业。